世事好奇妙,如果你年輕時候錯過了一些心頭好,別氣餒,只要咬著牙等時光流逝…那些錯過了的總會有再找數的一天。例如穿粉色。
我第一次經歴粉色席捲香港的時候,應該是在,現在已是如神話般存在的天后興發街ESPRIT總部。那些年,在偌大的店內看見到處都是粉紅粉藍衞衣一字排開,彷彿看到的是香港最Pure的青春。在大#BeMyFriend #友你友我 #WinnieThePooh #小熊維尼 #HKTimesSquare #時代廣場 #HongKong #DiscoverHongKong幼條字七色LOGO衞衣Tee前,如果你幸運,偶爾會見到形象總監劉天蘭來巡舖打點。說不定呢有未當DJ,尚在做VM的林海峰呢。那時候的社會氣氛多美好,像一個年輕人,對追求新事物的熱情爆錶,眼?看過的顏色,可以沒有絲毫的顧忌,勇敢的穿上身。但那時我還是不夠勇敢,只敢偷偷買一件粉藍色的,還要思量在那一天穿出來阿媽不會倜侃「過年呀定參加新秀比賽呀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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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年長了一點,學人追求sophsication。一直以為粉色對於男人老狗而言,是太過稚嫩,但幸運地,陳百強啓蒙了大家。當陳百強穿Baby Rose色衛衣唱《粉紅色的一生》,我們上了一課Edith Piaf:原來粉色可以是一種貴氣,也有巴黎春天的溫度。自此,在春天?總找個理由,為自己置幾件粉紅色。有Danny作盾牌,可以對那些不?的朋友拋一個白眼。
後來,ESPIRIT早走了,陳百強也走了。粉色成為一些設計師和小淸新的革命旗幟,再經那些K-pop韓星發揚光大,身邊的男仕已經對粉色打了一刀切的防疫針,尤其看到今季大熱的粉色系,入手一兩件,就算再不懂配色,配一件白色的就搞定了。何況,自己會告訴自己,男人到了coming of age的年紀,穿粉色自有自己的musculityou。原來年紀大了,際遇不由人,但穿什麼顏色至少可以橫行霸道。這種理直氣壯的貪靚,叫男人的成熟。